全国政协委员郭文圣:增设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点,严防“翻新”后返市

时间 • 2025-10-30 15:02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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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放
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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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处置是社会公共问题,需要社会各界、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,更需要广大零售药店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。”今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,他拟提交《关于在各地市区增设过期药回收点的建议》。

▲郭文圣

郭文圣说,在推进这项工作中,目前各地会遇到了一些不同程度的困难与问题。比如,投放点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不强问题。投放点放置于社区、小区等方便群众投放的地方,因无人管理,其安全性得不到保障。

郭文圣提到,为做到安全管理,投放点设在零售药店,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免费销毁,但这会增加药店的运营成本,加重相关单位的负担。另外,公众参与意识不足,居民对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投放的意识不强,部分群众对“集中投放”理解为“有偿回收”,投放的主动性不强。

郭文圣建议,明确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的条件,逐步增设收集点。推动企业积极参与药品集中处置,逐步在各地的零售连锁门店增加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点,在保证过期药品集中收集不产生流弊的情况下,扩大收集点范围。

郭文圣认为,回收点应具备4个条件: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有一定经营规模,诚信守法经营,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药店;具有健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,并通过GSP认证;营业时间执业药师能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;交通便利,地理位置显而易见。

在增加回收点的同时,郭文圣还提到,要加强对投放工作的规范管理。指导各集中投放点建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管理制度,做到专人负责、专账登记,严格管理,防止过期药品被“翻新”重返市场。

要宣传教育和药品安全知识普及,不断提升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,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市民药品储备和合理用药意识,引导居民及时清理家庭药箱,主动到投放点投放过期失效药品。

在对过期药投放工作监督管理方面,郭文圣建议,各地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投放点的动态管理,不定期对投放点进行检查,督促投放点严格规范管理工作。同时,创新药品监管体制,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,持续加大日常监管、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,坚持勤查重惩,严厉打击非法购销药品行为,严查药品采购渠道,铲除滋生非法回收药品的土壤,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

郭文圣还提出,积极争取设立专项资金,研究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,加大对投放点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激励力度,探索建立对表现突出、积极参与推动的市民群众进行奖励制度,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,引导社会名界广泛参与。

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

编辑柴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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