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:“双减”督导已列入今年一号工程,9月起每两周通报各省落实进度
今年7月24日,中办、国办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“‘双减’督导已被教育部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一号工程。”8月30日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。会上,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一级巡视员胡延品表示,加强“双减”督导,是中央“双减”《意见》的明确要求,也是推动“双减”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。
▲胡延品出席新闻发布会
政策要求之下,教育部将“双减”督导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。其中,特别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“双减”政策落实及成效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评价,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;设立专门举报平台,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强化社会监督;组织国家督学、学校责任督学开展明察暗访,实行常态化督导;约谈、通报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,严格依规问责。
建立“双减”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
通报整改不到位,将启动问责程序
为切实贯彻落实“双减”政策要求,日前,教育部已印发各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建立“双减”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从今年9月份起,每两周对各省“双减”工作落实进度情况进行通报。
其中,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、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、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、违规培训广告查处和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共计21项指标,这些内容和指标涵盖了“双减”工作核心要求。
“我们要求各地从8月月底起,每个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。”胡延品指出,教育部将在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,形成“双减”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,印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,呈报中央有关领导,抄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。
此外,《通知》还明确,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设立“曝光台”,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,或者经过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,直接在媒体曝光,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。
“双减”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
日前,教育部已专门印发《通知》,对今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作出部署,明确将省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“双减”工作情况,包括“双减”纳入省(区、市)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、“双减”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,作为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评。
同时,据胡延品透露,教育部将在11月,选择7个左右的省份开展实地督查。
据悉,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“微言教育”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和“中国教育发布”客户端开设举报专栏,受理群众对学生作业负担重、学校未依规开展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、虚假宣传、超标超前培训、超期预收费、违规高收费、退费难等问题的实名举报。
另据介绍,目前教育部已接到举报汇总8000多条。下一步,教育部还将分省对有效的举报问题进行归集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要求相关省份逐项核查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,教育部将组织国家督学进行实地核查,并向社会公布核查情况。
发布预警提示家长校外培训缴费风险
不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和60课时的培训费用
据了解,教育部先后在今年春季开学不久的3月份和进入考试季的5月份,发布了2期校外培训风险预警,提醒家长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,不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和60课时的培训费用;特别提醒家长警惕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诱导和巧立名目违规收费,维护好自身的权益。
在9月秋季开学以后,教育部还将在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、半月通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基础上,针对普遍性、趋势性问题,及时发布预警风险提示,同时公布虚假宣传、无资质运营、卷钱跑路等机构名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。
据悉,到下一阶段,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压实督导责任,加大督办、通报、曝光、约谈和问责力度,推动“双减”政策全面落地,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、家庭校外培训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,3年内显著减轻。
红星新闻记者杨雨奇吴阳北京报道
编辑谭王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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