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评|未抢红包被处罚,霸道副总裁的逻辑才是真问题
说好听点,这是变相加班、无薪加班;说难听点,这不就是公开抢劫员工的时间吗?
年还没有过完,就有企业出来秀下限了。最近,“员工未抢红包被处罚”一事,引发热议。据报道,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:一家北京房企的分管营销的集团副总裁,因员工未抢红包发了一通威;并让这些员工当日下午四点前道歉并检讨,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,如果执行不到位,下午四点后移出群,年后处理。
该企业全国营销管理微信群截图图据网络
而起因仅仅是,该名副总裁年三十在微信群里根据人数发了45个红包,但细心的副总裁第二天中午发现,有5个人没领,于是在牛年第一天大发牛脾气,指责未抢红包的员工没有责任心,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?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?”“过年不是放羊,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”……
这才是来源于现实、根植于当下职场的小品段子。年三十这一天,不仅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——除夕,还是国家法定节假日。可以说,于情于理于法,这一天的时间,都该由员工自由支配。但是听这家房企副总裁的口气,倒是公司的利益高于年、高于法,达到了“公司无时无刻无不至上”的地步。
我们不妨来看看,这种在节假日或者双休日,要求员工必须回复消息的逻辑:名义上,员工放了假,公司不用按照工作日的标准给员工发放工资,但却要求员工进入工作状态为公司服务。说好听点,这是变相加班、无薪加班;说难听点这不就是公开抢劫员工的时间吗?
去年,新疆某科技公司员工赵某,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一事,从劳动仲裁发展为诉讼案件。最终,法院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应当支付赔偿金,作出判决,要求该公司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余元。这就给了所谓的“微信群冒泡”的“土要求”一个耳光。
明明自己一张口就违反了《劳动法》,就丧失了契约精神,却反过来义正言辞地指责无辜员工没有责任心、没有基本职业素养,这简直太过颠倒和癫狂了。更严重的问题恰恰就在于,这些企业负责人,视《劳动法》明晃晃的规定如白纸,侵犯起员工的合法权益非但没有愧疚心,反而理直气壮,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。
当一些喜爱打鸡血的企业,PUA(控制)员工的这些做法久了、习惯了,渐渐地便深陷这种PUA而不自知。这种自嗨和麻木,是我们走向健康的、可持续的劳动生态的主要障碍。据媒体披露,该公司业绩不佳,净利润连续三年下滑,甚至在春节前的交易日中,股价曾连续经历6个跌停板。比起业绩的下滑,副总裁行为透露的这种管理理念恐怕才是真正的积重难返。这种心态背后,不仅是法治素养的匮乏,更是对人的尊重、对权利认同的匮乏。
前不久,《奇葩说》有一期的辩题为“下班后工作消息该不该回”,辩手席瑞的一席话特别契合当下的一些职场潜规则:“这个辩题传达的是,我们已经不配享有一整块休息的时间,而只能被迫学会在随机的时间碎片里面,安排自己的欲望。”说白了,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随时回复消息,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夺。
值得一提的是,据媒体报道,记者尝试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涉事公司,其中在拨打其法人电话时,对方却称“打错了”。借用该企业副总裁的那句话,“过年不等于放羊”,遇到舆情需要处理,也该积极回应媒体的采访吧?还是说这仅仅是个双标要求?依笔者看,涉事的“霸道副总裁”,才是该“年后处理”了。
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与归
编辑黄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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